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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科目《法规》知识点: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2021-10-28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纪老师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习也一样需要日常积累,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已经结束了,想要参加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快来跟博傲小编一起来学习吧,《法规》是执业药师考试中的一科,很多考生反馈这一科比较难学,博傲小编整理了其中的一个知识点【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称为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2、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称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3、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仅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只能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4、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5、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以上【执业药师考试科目《法规》知识点: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内容由博傲小编整理,想要了解更多的医考信息,那就快来关注博傲医学考试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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