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医学考试在线搜集整理了“《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有效期表述形式”资料供大家学习。
有效期表述形式
(1)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2)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例:有效期至2015年10月”或“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8日”;
(3)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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