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咨询热线:400 628 6615(免长途费)
当前位置:首页 > 西医综合 > 考试动态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

2015-11-18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隗老师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正在进行,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已经转入冲刺复习,这是大多数人的写照,但是也有极少数的投机分子,想要在研究生考试中作弊,小编温馨提示,那是万万不能的,因为研究生考试作弊,你划不来呀。
       教育部已经发布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中明确指出,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推荐课程

推荐图书

×
热线电话
400-168-0561
400-628-6615
备考QQ群
医师群: 457349802
护士群: 398775807
护士群: 392484747
药师群: 375711639
备考微信群
博傲护理 博傲药师 博傲医师
医考培训
高端品牌开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