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考试在线提醒:凡参加2015年度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六安市考生,请于2016年4月12日---30日到六安市政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佛子岭路政务中心13、14号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7:00),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人社局登记和领取。
办理登记时须带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免试考生,按照免试条件准备材料;
5、2寸免冠近照2张。
咨询电话:0564---3378133、3370637、3379851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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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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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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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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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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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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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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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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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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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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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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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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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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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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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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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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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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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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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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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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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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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存放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批准)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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