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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必看:医生终于“翻身”

2016-11-02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杨老师

  最近又有不少医生护士被打伤,让学医的我们心里又有点担心,不知道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会不会一直安全安心的走下去……

  11月中旬,国家最高人员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任何人在医院有下列行为均为犯罪,并进行依法严惩:

  犯罪一: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犯罪二: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犯罪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四: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犯罪五: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

  医闹伤医为何竟有恃无恐?成本低是一个重要原因。进入今年以来,从发生的多起医闹伤医事件看,其处理结果无一例外地一般违法行为处罚,行政拘留数日。同样是伤医,在国外可能面临十四年的监禁,而在国内却最多拘役十余日。

  医闹伤医为何竟如此猖狂?院方息事宁人是重要推手。在既往的医闹、伤医事件中,很多医院采取息事宁人、赔钱了事的做法,为医闹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必要的土壤。今年三月,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提出: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等多项措施,就是在力挽这种惯出来的医闹。

  现在医闹伤医已经不再是违法而是犯罪!执行起来却需要多方发力,特别是医院作为医护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需要做的事情相较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也许更多更重要!给我们的所有的医生一个清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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