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咨询热线:400 628 6615(免长途费)
当前位置:首页 > 临床执业医师 > 考试动态

什么情况下需收回临床执业医师证书

2016-11-02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杨老师

  什么情况下需收回临床执业医师证书?2016年的临床执业医师综合笔试已经结束,在考试之后,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成绩查询、医师资格证领取注册、最新报考条件等消息了。医学考试在线专门整理汇总了需收回临床执业医师证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下需收回临床执业医师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医师考试的信息,请关注医学考试在线医师资格频道,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最新动态,考试资讯,备考经验,以及医师资格考试课程的相关消息,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专业的名师团队,让我们助你在医师考试之中发挥出最佳的水平!

  医学考试在线提醒:手机用户可访问执业医师考试网:(http://m.ykpass.com.cn)。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问题讨论群:249310992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问题讨论群:364325401
  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问题讨论群:364980703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问题讨论群:370731865

  执业医师微信公众号:eduyishi,关注微信,执业医师考试资讯、考试试题、试听课程一手掌握!

  医学考试在线

  扫二维码下载医学考试在线博傲金题APP: 医师人机对话考试形式提前演练!

  医学考试在线

推荐课程

推荐图书

×
热线电话
400-168-0561
400-628-6615
备考QQ群
医师群: 457349802
护士群: 398775807
护士群: 392484747
药师群: 375711639
备考微信群
博傲护理 博傲药师 博傲医师
医考培训
高端品牌开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