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 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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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5月14、15、21、22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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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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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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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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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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