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5】138号,可知:
2015年放射医学技术(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